《青岛饰品网-行业信息发布规范》
原创 青岛饰品网 饰品帮 2月26日
前言:
上世纪90年代中期第一家韩资饰品企业在青岛投产,一个跨世纪的新兴产业迅速推动了本地经济的发展,同时成为一道清新靓丽的青岛新名片。今后随着经济发展会把整个行业带向一个全新的制高点。
任何行业发展的同时都需要行为规范的伴随,以保证行业更加优良有序发展,在网络日渐成熟的今天,行业的平台规范成为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鉴于此,青岛饰品网-饰品帮办公室针对青岛地方饰品行业发展状况,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15年专业饰品平台运行管理经验,特制定首套较为完善的行业平台的网络信息发布行为规范。【先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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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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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青岛饰品网-饰品行业内各群体平台内的信息发布;
3.严禁发布任何政治、军事、社会、国际问题和港澳台等敏感话题;
4.严禁宣扬恐怖、极端,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具有煽动类型信息;
5.严禁黄、赌、毒、黑、爆、辱警黑政等危害社会、破坏法制信息;
6.严禁转发任何非官方确认任何舆论事件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7.严禁金融类融资借贷、币、卡、证、券、险等所有信息;
8.除政府有关部门以外,任何人不得组织发布扶贫援助等活动信息;
9.严禁转发二次元以上外连接,假红包半截视频等诱惑转发分享信息;
10.严禁所有砍价拼团等诱惑转发类信息,包括购物票务等业务;
11.严禁任何道德绑架,阶级仇恨,商业攻击等煽惑情绪信息;
12.寻人寻物和失物招领等信息必须群主和管理员确认后发布。
警告条款:
1.严禁邀请违法犯罪及专业发布不良信息人员进入行业群聊;
2.严禁转发没有官方确认的信息和无厘头告示等无法落实信息;
3.公益帮助信息必须本人自己亲确认真实之后才可转发到对应群体;
4.连续三次以上违规人员将以书面记录送其工作单位及家人告知;
5.故意违反以上规范将予以警告清除,私聊和行业内部通告等处理;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在保存证据以后交于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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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信息黑名单制度》
过去五年之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日起五年内禁止在行业平台组织活动,禁止在群内发布任何团体类组织信息:
第一类,打着金融理财旗号,借助互联网工具及线下进行传销、非法集资或诈骗的;
(专业从事金融理财,集资借贷,账务追讨等行业的,或并为法人/组织者之一的)
第二类,采用多级分销模式,或通过互联网,或通过线下拉人头方式进行变相传销和敛财的;
(以三级以上分销代理模式经营或操控美洗化工类产品和虚拟产品的经营者)
第三类,以扶贫救济或慈善援助名义,主要借助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敛财和诈骗的;
(非行政单位组织各种贫困帮扶,慈善互助,并夸大宣传扩大影响,以吸引更多人加入的)
第四类,通过发行虚拟货币方式,借助互联网工具和平台开展传销类经营活动的;
(利用虚拟货币和政策擦边球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赚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五类,以消费返利方式引诱别人投资,借此开展传销及变相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非法获取人钱财的。
(参加/组织各种项目阶层营销,考察投资、慈善名义、感恩感召和所谓教课企业管理技术等营销课程/活动两次以上,并已向他人传播且预约他人共同参与的)